关于集运指数(欧线)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
上能发〔2023〕54号
中国证监会已同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能源中心)集运指数(欧线)期货注册。根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则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集运指数(欧线)期货自2023年8月18日(周五)起上市交易,当日08:55-09:00集合竞价,09:00开盘。
每周一至周五,09:00-10:15、10:30-11:30和13:30-15:00。
EC2404、EC2406、EC2408、EC2410、EC2412。
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%;涨跌停板幅度为±10%,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其2倍。
当某一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达到3万手(单边)时,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、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、买持仓量、卖持仓量。
非期货公司会员、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、客户在集运指数(欧线)期货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手。
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。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。
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集运指数(欧线)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,加强风险防范,确保市场平稳运行。